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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


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一起商贸城与商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宋立颖律师受十余名商户的委托代理该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审理,最终以驳回商贸城的上诉请求终结该案件,胜诉的十余名商户为此特制作了感谢锦旗,到律师事务所亲手交给宋律师,以表示对律师的谢意。 案件基本情况:北京**商城进行招商宣传,对外租赁商场位置。众多商户看到商场位置便利,与该商场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合同,并按商场要求支付半年到一年不等的租金,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商城开业经营不久后,商城未提前通知各承租人突然单方口头通知“由于商场一层超市装修施工,各商户应于2009年11月24日从商城撤出,具体重新营业时间另行通知”。商场在发出口头装修通知后,向各承租人宣传并展示商城装修改造后的效果图,称商场装修规划后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同时也能为顾客提供更便利的购物条件。商城装修完毕后,通知各商日重新营业时间,但各商户回到商贸城营业后,发现商贸城实际装修改造后的效果与被告之前承诺及宣传的相差甚远,将通往二层商场的楼梯封闭,另行开辟通往二层的商场楼梯,该通行楼梯的改造对各承租人的经营产生根本影响,同时被告对商贸城整体格局也作出重大调整,造成原告的商铺商业价值重大贬损,并直接影响到原告订立租赁合同的目地。部分商户于开业不久后撤出,另有十多户商户委托想与商城解除合同,苦于不知道合法的办理程序,故委托宋立颖律师帮助处理。案件代理过程:1.首先向商场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2.收集对方存在违约证据;3.准备起诉材料,确定具体的诉讼请求,立案。案件经过一审法院多次开庭审理,判决确认解除合同,并由商场退还原告租金及保证金。商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二审审理,最终维持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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