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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参与”叫响工会法援品牌


石家庄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不断探索新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六个参与”叫响工会法援品牌本报讯(记者高超)“感谢工会,让我这个外乡务工者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拿到3万元赔偿款的潘某激动地说。潘某系湖北省来石家庄务工的农民工,2011年5月23日经人介绍来到石家庄某建筑公司打工,2011年6月7日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摔伤,并引发旧伤复发,单位在支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后便不再给付。2011年7月28日石家庄市职工法律援助团指派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张峰律师为潘某与单位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2011年10月31日援助团张律师代理了其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诉讼,并胜诉。后律师又就其申请工伤认定事宜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补充证据材料,2012年6月8日正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前不久,经工伤认定部门、指派律师与单位多次沟通后,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给付潘某3万元。2012年10月中旬,邹xx女士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领到准许离婚且孩子抚养权归她的判决书,遂即表示对判决结果很满意,并对律师表示感谢。职工法律援助团自2003年成立以来,不断探索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机制,积极践行“六个参与”,即缔结城际维权联盟,参与跨区域维权行动;实行定向法律援助,参与基层工会维权服务;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搞好主动超前维护,参与指导企业改制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信访接待服务工作;搞好职工源头维权,参与职工普法宣传活动。石家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孙书平说,通过“六个参与”,大力推进了职工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在服务方式上,由职工上门寻求服务的被动方式向深入基层寻找服务对象的主动方式转变;在服务范围上,由对少数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向为全体职工提供综合法律服务转变;在服务内容上,由对职工进行法律援助向工会工作的多方面延伸转变;在服务深度上,由原来对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文书、代理仲裁诉讼向同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直接调处转变。“四个转变”使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前不久,经石家庄市总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庭调解,职工张某由单位赔付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就业补助金、养老保险等共计16188元,另由单位为张某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款项共计3万余元。2010年10月8日张某到某机械制造企业从事机加工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未缴纳养老保险。2010年12月30日张某在工作时手指被机器致伤,2011年1月30日被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2012年3月22日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申请仲裁。受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委托,市总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该案进行了诉前调解。据悉,仅2011年以来,市总工会本级法律援助团受理援助案件就达81件涉及210多人,代理劳动仲裁案件30余件,涉及65人,代理诉讼案件24件涉及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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