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纪实~印刷工人投诉公司未交养老保险费案(维权指导,曾凡新律师承办)


办案纪实~印刷工人投诉公司未交养老保险费案(维权指导,曾凡新律师承办)
一、咨询背景
刘某某是深圳市某胶品有限公司的印刷工人,于2001年8月22日入职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辞职离开。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一直未为刘某某办理社保手续及交纳社会保险费。刘某某为维护自身权益,于2006年10月8日经朋友介绍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协助其处理追交养老保险费事宜。
二、关键问题
1.要求公司补交多年的养老保险有几种可行性方案?
2.追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有无法律依据?
3.如何能快速解决养老保险费补交问题?
三、解决方案
1.协助刘某某搜集、整理相关材料;
2.给刘某某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及计算标准,其与公司先行协商;
3.因协商未果,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投诉。
四、工作成果
1.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证据整理、法律依据;
2.代书递交社会保险部门的《社会保险侵权投诉信》;
3.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发出了追缴通知书,公司亦在限期内补办并交纳了刘某某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的养老保险。(承办人:曾凡新律师,合同法天空www.htf99.com首席律师。2007年10月11日星期四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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