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案例]印刷工人投诉公司未交养老保险费咨询案例


[咨询案例]印刷工人投诉公司未交养老保险费咨询案例
一、咨询背景
刘先生是深圳市某胶品公司的印刷工人,于2001年8月22日入职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辞职离开。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一直未为刘先生办理社保手续及交纳社会保险费。刘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于2006年10月8日经朋友介绍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协助其处理追交养老保险费事宜。
二、关键问题
1、要求公司补交多年的养老保险有几种可行性方案?
2、追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有无法律依据?
3、如何能快速解决养老保险费补交问题?
三、解决方案
1、协助刘先生搜集、整理相关材料;
2、给刘先生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及计算标准,其与公司先行协商;
3、因协商未果,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投诉。
四、工作成果
1、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证据整理、法律依据;
2、代书递交社会保险部门的《社会保险侵权投诉信》;
3、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发出了追缴通知书,公司亦在限期内补办并交纳了刘先生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的养老保险。
【特别提示】 本文系原创作品,仅供参考,不构成律师意见;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曾凡新律师 来源:劳动法120网 www.laodongfa120.com”;如有商业用途,请联系作者!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