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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货车7颗牙脱落 双方私签赔偿协议保险公司拒赔

2017-01-14 08:00:02 无忧保
10月30日讯,出了交通事故,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双方签下赔偿协议,可保险公司不认协议,拒赔。协议是否有效?保险公司要不要理赔?平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就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这起事故发生在2年前。2014年4月,瑞安人曹某驾车在沈海高速公路行驶,不慎与前方一辆货车追尾,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曹某上颌骨多发骨折,7颗牙齿脱落。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未保持安全车距,负主要责任;货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司机杨某负次要责任。 之后,曹某与杨某达成协议。根据约定:曹某所有医疗费由他先行支付,杨某无需垫付,待治疗终结,所有费用在排除交强险之外按六四比例分担,即杨某承担40%。 事故发生后的2年时间里,曹某多次到上海一家医院治疗,其伤势经鉴定构成伤残十级。曹某说,在此期间花去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就这些费用,曹某要求杨某按协议约定的比例支付费用。杨某则拿着协议联系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拒赔,杨某反悔了,称他也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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