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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解读:发送医保卡异常虚假语音信息诈骗

2017-01-14 08:00:02 无忧保
10月25日讯,【法律条文】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 2013年7月份,台湾地区人员“阿水”(另案处理)组织台湾被告人吴金龙等人前往老挝万象进行电信诈骗活动。该团伙在万象设置窝点,将事先编辑好的诈骗语音包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被害人“医保卡出现异常,有疑问则回拨电话”。待被害人回拨时,电话转到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一线人员,谎称被害人的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引导被害人同意由其转接公安机关的报案电话,后一线人员将电话转接给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二线人员接听。期间,二线人员以预先更改好来电显示号码的“公安局号码”与被害人通话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套取被害人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并将电话转至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团伙三线人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所谓的“资金清查比对”,以此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吴金龙等人诈骗金额共计1019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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