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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首例:代驾公司被判赔偿保险公司2.65万元


09月23日讯,据报道,代驾司机在提供代驾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于系职务行为,应由作为雇主的代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在去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纠纷案中已明确。那么,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向作为被保险人的车主理赔之后,是否可以向代驾司机、代驾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呢?对于这起沪上首例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予以理赔后,又反向该驾驶人追偿的案件,浦东法院精心审理后,作出了一审判决。记者昨天从浦东法院获悉,二审法院日前维持了原审判决。
【案情】酒后找来代驾结果发生单车事故
据悉,2014年12月8日晚上,钱先生开车与同事外出聚餐,因为喝了酒,于是叫了代驾。上海安师傅汽车驾驶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安师傅公司)接单后,派了两名代驾司机前往服务。其中,钱先生所驾驶车辆,由代驾司机陈师傅驾驶。
晚上9点,代驾司机陈师傅开车经过浦东南路高科西路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和路基损失。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陈师傅负全部责任。
钱先生开的这辆车并非是他的,而是登记在他儿子陶先生名下。2014年7月,这辆车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下称大地财险)购买了保单,被保险人是陶先生,险种含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2014年7月28日零时起至2015年7月27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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