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患上职业病怎么办 工会提示:可申请工伤保险


11月21日讯,【案例】
2008年5月份,沈先生入职湖州一家公司从事车间换模工作,该工作岗位长期接触粉尘,且生产时噪音非常大。2016年9月,沈先生感觉肺部不适,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尘肺,但经过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不构成职业病,医生建议谨慎从事粉尘工作。单位根据沈先生体检结果,调整沈先生到能够胜任的传达室岗位。沈先生不同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沈先生与该单位发生争议。于是沈先生来到湖州市总工会维权帮扶中心咨询:离职后如果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应当谁来负责?
【分析】
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职业病诊断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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