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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车险业务员伪造现场骗保 被法律制裁


7月15日讯:诸城中年男子李某仗着自己曾经在保险公司干过业务员的经历,主动帮助朋友伪造事故骗取保险金。7月14日,记者从诸城市公安局获悉,被识破后李某不但要承担所有的费用,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制裁。
2015年7月15日晚,李某接到同村好友王某的电话,说自己的母亲摔伤了,想让李某拉着王某去医院探望下。在路上,李某主动帮助王某支招,说现在的新农合报销比列也不算高,剩下的医药费还要自己再去承担,不如伪造个事故现场,让保险公司来承担所有的费用。王某觉得李某说的有道理,就拜托李某帮着张罗下。
李某把王某送到医院后,便自己找了个地方伪造了事故现场,并通知了交警大队和保险公司,主动汇报了自己驾车撞人的事故情况,并在现场拍了多张假冒的照片,便返回了医院同王某会和。在医院,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根据李某出具的现场事故照片,认定了李某全责,并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2016年1月份,王某的母亲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为伤残十级,4月份,王某按照李某的约定到诸城市相州法庭起诉了李某和保险公司,判决李某赔付王某医药费7万余元,因李某投了保险,所以该费用由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自接到法院传票以来,保险公司开始重新梳理案发经过,经过调查发现,案件疑点重重,经走访事故现场附近村民了解,根本未曾听说发生过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又到王某母亲的就诊医院进行调查,发觉王某的母亲是自己摔伤所致,并非由交通事故引起。
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和电话录音以后,保险公司到诸城市公安局报了案。经过案件核实,发现李某确实存在伪造现场骗保的违法事实,办案民警依法对李某和王某进行了传唤审讯。到案后,二人如实供述了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费的诈骗事实。
目前,二人已被诸城警方取保候审。除了需要自己承担医药费外,二人还要承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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