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投标人如何处理?

2017-01-28 08:00:01 无忧保
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投标人如何处理?  《合同法》对合同成立、生效规定如下:  (1) 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2) 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已成立,招标人要求改变工程结算价款的,投标人可予以拒绝;  (3) 如果招标人以此要挟拒签《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可以追究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