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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相关知识


【转自网络】 工伤一直是咨询的热门问题。总的来说,工伤很复杂。我总结了去年一年来网友的提问,归纳出四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单位没给缴工伤保险咋办?
根据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缺心眼单位漏缴工伤保险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缴纳的,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二:出现工伤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的待遇享受是以工伤认定为前提的。工伤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
对于已经代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而言,认定工伤是对自己有利的,因为这意味着员工的损失将由工伤保险基金代为负担一部分。因此,单位会积极配合你认定工伤。这个时候你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提交相应材料就行。
材料包括: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但是如果出现工伤时恰逢未交保险状态的,那么认定工伤前,确认劳动关系就尤为关键。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但凡德行还没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程度的用人单位,一旦发生这种情况,第一件事干的就是和你扯清关系。
这时候就体现出劳动合同的价值了。用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就跟用DNA证明你是你妈生的一样简单!粗暴!当然也有人惨到连劳动合同都拿不出的地步,这种情况下,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了,工伤认定才有机会。
三:哪些是工伤?
工伤认定分为两步,第一步定性,第二步定量。
根据条例规定以下十类应认定为工伤,但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除外: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工伤认定后能有啥待遇?
根据条例,将工伤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待遇很复杂,基本原则伤情越严重赔的越多。具体如下:
(一)工伤治疗期间合理的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交通费、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护理费,如果在停工留薪气馁由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三)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适用: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标准: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发放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四)丧葬补助金
适用:职工因工死亡;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放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五)供养亲属抚恤金
适用:同丧葬补助金
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发放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适用:一级至十级伤残
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发放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七)伤残津贴
适用:一级至四级伤残,五级、六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
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发放主体: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八)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适用: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标准: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放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九)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适用: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标准: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发放主体: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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