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聂树斌改判无罪:迟来的正义,但终归来了


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某厂女职工康某遭人奸杀,20岁的聂树斌被认定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10月1日被拘留,10月9日被逮捕。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天后,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中国自古崇尚 “杀人偿命 ”,大多数局外人都会认为聂树斌罪该万死,死无余辜。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她在天有灵,终于可以闭上眼睛,因为残杀她的凶手在她离世八个月后,也被处以死刑。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他们得到了最大安慰,终于 “一命抵一命”。这也符合中国人常说的因果报应,似乎理所当然,但故事偏偏中途出现转折,让公众大跌眼界。 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另案重犯王书金,其供述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其中就包括上述聂树斌案中的康姓女子。随着媒体《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报道,聂树斌案开始为公众知晓。 2006年,王书金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庭上,王高喊:我明明杀了三个人,怎么变成了两个?据说,当时现场一片哄笑,让人不禁要问,究竟是谁在开玩笑? 2007年3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他的上诉理由主要是:检察院没有起诉他在石家庄犯下的那桩奸杀案,他供出这桩案件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王书金案二审历经3次开庭、历时6年多。非常搞笑的是,王书金及辩护律师坚称康某奸杀案系其本人所为,但公诉方提供证据旨在证明非王书金所为。 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院二审判决,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同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直到今天,王书金仍被关押,等待死刑复核。 正是因为王书金案浮出水面,聂树斌家人及律师坚信聂树斌是冤枉的。多年来,聂树斌的家人及代理律师坚持申诉,但均被驳回。2014年12月,最高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2015年6月、9月、12月和2016年2月,复查期限先后四次延期三个月。今年6月8日,山东高院向聂树斌家人送达再审决定书。6月22日,最高院发布公告,决定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再审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审理。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其家人听到判决后,忍不住痛哭流涕,聂树斌沉冤21年后终于昭雪。如果聂树斌在天有灵,终于可以瞑目了。 自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贝卡里亚提出废除死刑以来,死刑是存还是废的争论已经持续了两个多世纪,但死刑仍然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保留,就连自称最民主的国家—美国也不例外。死刑系所有刑罚中最严厉的刑罚,故又称为极刑。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刑极其严重,通常是指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三者缺一不可。少杀,慎杀,反对多杀,错杀,是我国长期的死刑政策。即使我们谨慎再谨慎,实践中还是会出现错杀。 试问,如果没有王书金的出现,谁会想到聂树斌是被错杀。将这个话题再放大一点,实践中还有没有其他的“聂树斌”也被错杀,只是因为没有出现“王书金”这样的幸运事,而将永远沉冤。 希望我国的司法机关能以本次事件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尊重和保障人权,早已写进《宪法》,希望不只是停留在书本上的一句口号,人命关天,谁也不可草率为之。 虽是一份迟来的正义,但终归来了,来了总比没来强,他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的希望。聂树斌用鲜活的生命推动了我国的法治进程,我们应该对他表示感谢!他若在天有知,愿他安息!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