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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吗?

2017-01-31 08:00:01 无忧保
   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 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本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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