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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如何设计债权转让的全套手续?

2017-02-08 08:00:02 无忧保
作者:上海和基律师事务所   余金龙律师 专业领域:p2p投资纠纷/现货投资纠纷/民间金融/公司法务 本文为作者原创,如需转载请标明作者及单位 咨询电话:18217501625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权的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本文所讲的债权范围是狭隘的债权,主要包括:借款所产生的债权,欠款所产生的债权,基于合同契约所产生的债权。由于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故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可以转让,自由流通。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则以及法学理论、实务经验,要确保债权转让,一定要满足如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如现在比较流行的高利贷债权再转让、赌债再转让或者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此类费用再转让问题,因其债权本身属于非法债权,可不得再次转让。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即转让双方在转让债权是只能整体转让、完全转让,不得私自创设债权新内容或者变更债权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种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至于由谁来通知,是转让人还是受让人来通知,亦或是都可以?主流观点认为应由债权转让人通知为好。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债权人地位,也当然取得了对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权限,也即原告的资质,故债权合法转让后,受让人可直接起诉债务人。至于债权转让有偿无偿影不影响转让的效力问题,一般认为,债权转让属于处于行为,不以支付对价为必要条件,只要双方按照法定条件转让后,转让行为即发生效力。如果想让此种转让行为的效力直接作用于债务人,只要转让方向债务人进行通知即可。实务中,多种行业、多个领域发生债权转让的,如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往往将不良资产(债权)打包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取得债权,从而行使债权;如P2P平台的投资人受让平台持有的债权,进行债权受让投资;p2p投资者将债权转让与平台,由平台代为起诉债务人;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与讨债公司,由讨债公司向债务人追索债权;在民间借贷或者民间金融业务中,债权人将债权打折后,转让与受让人等等。 既然,债权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转让,那么在实务中,如何办理转让手续,使得转让债权发生转让的效力?我们现总结实务过程中的经验进行分步叙述: 第一步:对所转债权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转性进行审查 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转让的,法律对于拟转让的债权会进行一定的限制,主要为合法性限制,真实性限制,可转性限制。合法性一般是指该债权必须合法有效(可聘请法律专业人士审查),不存在法律上的重大瑕疵;真实性一般是指该债券须真实存在或者没有水分,具有相应的债权凭证作为佐证;可转性一般是指该债权能自由转让,不存在法律或者约定的禁止流转的情形。这是债权转让所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债权转让的先决条件,不满足的话,即使发生事实转让,在法律上,也不会认可其转让效力。 第二步:转让双方协商转让对价、条件以及签订转让协议 完成第一步债转让的审查之后,转让双方可就接下来如何转让、转让的支付对价以及转让交接、通知、变更登记等事项作出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的书面债权转让协议,协议可参照如下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债权合同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订立。   根据合同法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就甲方拟转让其拥有的合法、有效、确定的到期债权,乙方拟受让该债权,丙方拟为乙方受让债权向甲方支付受让金提供抵押担保的有关事宜,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债权转让意向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拥有对_________的到期债权,本息截止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该债权业经《_______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下称转让标的)。     第二条 甲方拟将转让标的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转让标的。     第三条 乙方受让转让标的应付给甲方的对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项将在本意向书签订后_________年内分_________期全部支付完毕。     第四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即支付第一期转让标的受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方,其它款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     第五条 为使乙方的债权受让金确保支付,丙方承诺对乙方债权受让金支付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一属丙方拥有独占使用权的国有土地,该土地的价款已交付结清,土地证号为_________,未设置任何其它抵押。丙方同时还承诺以为抵押担保不足部分提供信用担保。丙方提供的抵押担保及信誉担保均为连带责任的担保。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意向书第六条履行后,须就本意向书涉及的转让标的的具体事项签署:①《债权转让协议》;②《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③《债权转让抵押担保付款协议》;④债权转让及抵押手续操作规程。     第七条 转让标的的有关凭证自丙方抵押物担保手续办妥之日由甲方交给乙方,该转让标的之权利自债权凭证交付乙方之时发生转移。     第八条 转让标的之权利一经转移,原甲方对债务人和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告解除,取而代之的是乙方对债务人和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九条 本次转让由乙方将甲乙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     第十条 陈述和保证    10.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0.3 丙方的陈述和保证。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包括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给守约方。但无论如何,违约金不超过合同约定转让债权总额的_________%;    11.2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权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14.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4.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9.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9.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一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步:转让人向受让人办理债权移交、变更手续,受让人完成支付对价义务 双方完成转让协议签订后,要按照转让约定的程序,办理债权交割手续,如移交原始债权凭证、变更登记或者是办理转让担保手续等;而受让人须按照债权约定支付对价义务。如果转让的债权属于批量债权,则双方须在协议里明确约定转让的批量债权名单、编号。交接时须按照债权名录逐一移交相应的债权凭证(包括借条、收据、欠条、打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相关合同等证明债权成立、生效的所有附证) 第四步:向债务人致发转让通知并提供受让人联系方式和回款方式 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在转让双方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让的效力,但尚不能对抗债权人。法律规定,需将债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方才对债务人生效。至于由转让人通知还是受让人通知,目前尚有争议,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应由债权转让人实施通知义务,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根据该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由该债权人履行对债务人的通知义务”。 既然由转让人实施通知义务,那么该通知该如何草拟比较妥当呢,我们提供如下范本供参考: 债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如下:  ————公司:  根据我公司与————在————年——月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单位所欠我公司————元债务,于————年——月——日起转给————。请贵单位将该款项支付给————。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后附: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人联系方式以及汇款账户。 通知的做出,实务中,一般是邮寄至债务人的法定联系地址或者是有效联系地址,但是如果债务人失踪或者失联的情况下,一般进行公告转让通知,即在债务人所在地的至少市级以上的报社进行登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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