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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的失效为何?

2017-02-13 08:00:02 无忧保
  要约一经发民便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那么在何种情况下其失去其应有的效力呢?我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要约失效的几种情况。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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