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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约定时间提货而导致货物损毁的损失由谁承担?

2017-02-14 08:00:01 无忧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本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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