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四大险种的骗保伎俩杀人骗保偶有发生


湖南卫视近日一档节目曝光姜某为骗取保险金 自己伪装成下肢瘫痪的残疾人 还伪造事故将自己小舅子残忍杀害 两年后 又将钉子钉入熟睡的妻子头中 随后报警谎称意外事故 主要是为了骗取保险金 如今姜某的不法行为正在受到法律制裁。姜某的案例只是诸多骗保案中的一个典型。
在姜某的案例中 案发前他已给妻子投保数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而后给妻子吃安眠药让其熟睡 借机将钉子钉入其头中 目前其妻子仍卧在病床并失去语言能力 姜某的伎俩并未得逞 此案也正在审理当中。与此类似的“杀人骗保”案件在现实中偶有发生。
去年常州便发生一起杀妻骗保案 李某去年3月5日与廖某结婚。3月8日和10日 李某分别为廖某购买了两份人身意外险共计400万元 并把受益人从“法定继承人”改为李某本人。5月9日 廖某死亡 李某看起来悲痛欲绝 称妻子溺水身亡。但经调查和检验 死者身体无明显致命外伤 系生前溺水死亡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 李某的阴谋也就此曝光 他为骗取巨额保险赔偿金而将妻子杀害 当地检察机关已就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寿险领域 骗保常见的做法是投保人带病投保以骗取保费 不少消费者在获知自己得大病后才购买重疾险 等到观察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甚至有网友发帖表示 自己患某种慢性重疾 想买重疾险为以后出险做准备。不过很多案例中因涉及金额巨大最终暴露 这样不但无法获得赔偿 反而会受到法律惩罚。
一位专家提醒 新《保险法》中增设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 规定保险公司自知道解除事由起 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 其解除权消灭 保险公司设计每个险种都会考虑潜在风险 通过设置观察期和免责期来作为风控的手段 如重疾险 观察期通常为180天 心脏、肾脏等特殊疾病的观察期甚至可达一年。所以这种带病投保的形式即便获赔也容易错过病情治疗最佳时期 而且期间有可能发生生命危险。
相对寿险骗保通常以生命和健康为代价 财产险骗保案更为普遍。目前 我国保险欺诈的“重灾区”在机动车及第三者保险。车险理赔上的伎俩不胜枚举 最常见的是伪造事故 特别是一些4S店与车主或者是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串通 伪造事故以骗取车辆维修费用。如北京西城检察院对24起假豪车事故提起公诉且予以判决 共骗取保险金43万元 法院已对两名修理厂人员以及公估查勘员予以判刑和罚款。
伪造事故也有多种形式 如深圳王某利用工作便利 取得相关车辆的机动车行驶复印件 然后与他人串谋 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死亡注销证明和火化证书等索赔材料申请索赔 共骗得保险金22万元。经当地人民检察院起诉 王某以保险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现实生活中保险欺诈的伎俩还有很多 在家财险和企财险中还存在虚构保险标的情形。如某人投保家庭财产险后 被盗微波炉一台 价值2000元 在保险公司理赔时 其家中本无电视机 却谎称家中有一台价值1万元的彩色电视机被盗 骗取保险金。
近年来 保监会以及各地保监局也掀起一系列打击骗保的活动 去年保监会专门发文对骗保行为进行重拳打击 要求各部门健全行业协作加强反欺诈机制 推动车险欺诈信息共享。事实上 对于骗保行为 我国《保险法》已明确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即保险欺诈行为 包括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骗取保险金的;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骗取保险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当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根据我国《刑法》第198条的规定 犯保险诈骗罪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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