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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老实人”屡屡“借尸骗保”

2017-02-15 08:00:02 无忧保
保险公司业务员汪涛的同事普遍反映 汪涛为人老实 工作勤恳 属于“能干”类员工。然而 正是这个“老实人”干出的事儿却在保险公司内部引发了一嘲地震”。2013年2月 河南省驻马店市一家保险公司报案称 公司保险业务员汪涛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 采取编造理赔信息、伪造理赔资料的手段 将公司理赔款占为己有。近日 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汪涛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老实人”屡屡“借尸骗保” 今年29岁的汪涛 系驻马店市驿城区人 2009年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主要负责保险理赔调查和受理工作。 2011年3月10日 张富强的儿子张键因交通事故死亡。同年3月29日 张富强到代理保险业务的乡邮政所为张键购买了一份保险 缴保费2.1万元。因当时张富强未将儿子已去世的情况告知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为他填写了投保人为张键的保险单。 2012年4月27日 汪涛到张富强家核实张键车祸死亡的情况时 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要走 而后隐瞒被保险人张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真实情况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 以张键因建筑事故意外死亡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款8.8万余元 真实受益人张富强只获得理赔款2.2万余元 剩余6.6万余元被汪涛占为己有。 第一次小试牛刀后 汪涛胆大起来 他再次将黑手伸向保险理赔款。2010年 王静在乡邮政所为其子李小真办理一份保险。2010年9月 李小真因患尿毒症去世。2012年5月17日 汪涛通过县邮政局保险部得知李小真因患尿毒症去世后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 以李小真属于建筑事故意外死亡的名义申请理赔款6万余元 真实受益人王静实际获得1.6万余元理赔款 剩余的4.6万余元被汪涛占为己有。 活人也成了“借死骗保”的对象 除“借尸骗保”之外 汪涛又玩起了“借活人骗保”的手法 只不过 这次是自己的养父汪令公。 2011年8月31日 汪涛在其养父汪令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以汪令公的名义在自己供职的保险公司为养父办理了一份保险 保费为1.7万元。同年11月24日 汪涛在汪令公健在的情况下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 以汪令公遇单方交通肇事死亡的名义向公司申请理赔7万余元 汪涛将该款汇入由其控制的户名为“杨晓旭”的银行卡上 扣除保费 剩余5.4万余元被占为己有。 从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 汪涛利用职务之便 隐瞒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和虚构受益人的手段 以意外死亡为由向其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4倍保额理赔款 除按实际保额将理赔金支付真实受益人外 余款被其占为己有。汪涛采用上述手段 先后作案10起 共侵占保险公司钱款52万余元。 公司内部监管缺位致案发 汪涛用此方法为什么屡试不爽呢 据汪涛交代 保险公司人员主要有内勤、外勤两部分 外勤负责推销保险 俗称卖保险 内勤负责理赔调查和受理 调查是核实投保客户出现的人身意外、疾并医疗等情况是否属实 受理是让客户提供理赔手续 然后转交给省分公司 分公司经审核后将理赔款通过转账支付给客户。他自2009年7月一直负责理赔调查和受理 所受理的张键、李小真等10起投保人按照正常程序 应是不予理赔或只赔付本金 但如改成意外死亡则可按4倍保险额进行赔偿。这样做 既提高了客户对他的信任度 也扩大了业绩 还能得到剩余的理赔款。 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王建起介绍说 其实汪涛的作案手段很简单 之所以能够得逞 主要是保险公司内部监管出了问题。一方面 公司规定没有被执行 按照公司的规定 每起理赔案件要由两名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调查核实 但实际上汪涛一人包办了。另外 公司原则上要求留存材料原件归档 但本案中汪涛伪造的材料都是复印件 并未引起特别注意。此外 内部核查机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比如汪涛伪造的部分受益人根本就不存在 上网查询一下就能发现问题 但偏偏就顺利过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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