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投保案例多份保险未必多重赔偿


近年来 市民的保险意识不断提升 部分消费者希望通过多次重复投保以获取更高的保障。据了解 重复投保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 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保险业内人士提醒 部分险种重复投保不可获多重赔偿 市民宜按需投保。
案例
在两家公司投保医疗险
市民方女士曾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医疗险 保额为1万元。在保险期间 经朋友推荐 方女士投保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 保额为2万元。“当时觉得朋友买的那种保险挺好的 以为多一份保险就多一份保障 所以就又投保了一份。”今年5月 方女士因病住院产生了9000元的费用。“我同时告诉了两家公司 以为可以各赔9000元 结果他们说我一共只能获赔9000元 那我岂不是白买了一份 ”
分析
补偿型保险金总和不高于损失费用
“补偿型的保险产品是不能获得超额理赔的。”一位来自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意外医疗保险等补偿型险种 是以损失补偿为原则 保险公司将以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为限给付保险金。“在理赔时 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所投保的金额 在免掉免赔额后 按比例赔偿 保险金总和不会超过实际损失费用。”她举例说明 如果客户既参加了社保又购买了商保 那么保险公司将在给付保险金时适当扣除。
因此 消费者投保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时 应充分考虑自身的保障需求和已购买的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医疗保险等保障 并向保险公司说明有关情况 避免重复购买或增加不必要的保费支出。
此外 太平人寿理赔工作人员提醒“该类险种申请理赔时 一般需要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发票) 如果方女士产生了3万元的医疗费用 可以先向第一家保险公司索赔1万元 并要求对方提供保险分割单(理赔批单) 然后凭该单据与原始发票的复印件申请另外2万元赔付金额。”
案例
在两家公司投保第三者险
近日 有车主在网上称“买多份车险上当了”。“我以前投保了10万元的第三者险 后来认识了在另一个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 他建议我要提高保额 我就在他那里又买了一份第三者险。”该车主认为 购买双份保险理应获得双份理赔 但他随后得知 车险重复投保并不能获双份赔偿。“买完之后他才告诉我 如果在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低于10万元 就两家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 或者只能向一家公司申请赔偿。”
分析
财产险应避免超额投保
据了解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车险中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惠州平安人寿综合金融专家解释 车险、房屋险等财产险的赔付坚持损失补偿原则 以避免投保人获取额外利益 诱发道德风险 相关条文的规定就是为了规避误投保或动机不纯的投保。所以 在确定保险金额时 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 防止多花“冤枉钱”。比如在投保盗抢险时 对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购买保险金额不可超过20万元。
此外 该专业人士提醒市民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 因为根据相关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 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一旦发生事故涉及赔偿 按顺序后投保的那一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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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险种可重复投保
重疾险、定期寿险和人身意外险可申请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 重疾险(大病保险)属定额给付型险种 只要被保险人符合条款中的相关约定 如保障范围、保险期限等 即可提供确诊证明、病理报告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向a公司索赔 在通过审核后再取回原件向b公司申请理赔 一般不需要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及发票。
定期寿险又称身故保险 即被保险人一旦身故 就可以通过提供死亡证明、病历、受益人的证明材料等得到赔偿 同样也不需要发票和住院费用清单。如投保人生前在两家公司购买了保额分别为10万元和20万元的定期寿险 那么受益人最终将得到两家公司共30万元的赔偿。
此外 人身意外险也是可以重复投保的。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 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该业内人士表示 因为风险是未知的 一般不存在故意重复投保的情况。因此 投保多份意外险后 如不幸遭遇意外残疾或身故 可通过提供意外事故证明、残疾(死亡)鉴定书、检查报告等资料申请多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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