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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撞了人 保险公司要不要理赔

2017-02-17 08:00:01 无忧保
今年5月28日晚上8点钟左右 小赵与妻子和往常一样出去散步。当两人散步到街心花园时 一辆轿车突然冲上人行步道 将小赵的妻子撞到在地。随后 该车又撞上花园的花坛后 才被迫停下来。 惊魂未定的小赵看到妻子受伤在地 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报了警。后经交警部门认定 轿车司机系醉酒驾驶 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赵的妻子无责任。 经过医院的抢救 小赵妻子总算是度过了危险期 但仍需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在支付了8000元抢救费用后 就不肯再付钱了。小赵找到肇事司机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肇事司机却认为自己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 因此 这笔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出。可是 保险公司则认为自己已经垫付了抢救费用 履行了相关义务 并且肇事司机属于醉酒驾驶 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事由。因此 坚决不同意再支付任何费用。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互相推诿 弄得小赵不知如何是好。无奈之下 他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点评 律师对小赵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 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 人民法院同样应予支持。 本案中 肇事司机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醉酒驾驶 对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根据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 即使肇事司机系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 撞伤了小赵妻子 但只要其投保了交强险 则保险公司就首先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承担完赔偿责任后 同样可以依据前述法律规定 在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 向肇事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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