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保险
案例保险公司职员公布车主信息被判侵权


据报道 近年来 因为生活中的矛盾纠纷 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的事时有发生 一些网友出于自认为所谓“正义”的目的 积极发帖。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判决的一起案例显示 某保险公司的职员胡某因为公布了车主信息被判侵权。
事情还是得从一个交通事故说起。2011年10月 郭女士驾小轿车和杨某驾驶的越野车发生了碰撞。之后 杨某就驾驶越野车连续三次倒车 重复地撞击郭女士驾驶的车然后逃逸。有现场目击者当场拍照 郭女士也随后报警。事故发生之后 有网友就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说我的女友驾车被撞 肇事司机驾车冲撞三次并逃逸并公布了车号 然后说求人肉 两天后 胡某使用他的微博发帖公布了逃逸车辆的车主杨某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车型这些具体的信息 并且说那人就是个土财主。有网友跟帖就问你怎么这么强 什么底都能拉出来 胡某说利用职务之便。之后 杨某就向法院起诉了胡某和保险公司还有微博公司 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经过调查 胡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职员 杨某的越野车就是在这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的。北京海淀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公民和他的身份证号码、汽车牌号之间的对应关系属于个人隐私 他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披露。杨某驾驶汽车冲撞其他车辆后逃逸 他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律和公共道德。但是胡某作为掌握公民信息的保险工作人员 如果是想帮助受害人 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遵循合法程序向有关部门举报 或者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相关信息传播范围设定必要的限制 以便在追究违法行为的同时 保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民事权利。但是他在互联网上公布了杨某的姓名、身份证号、汽车车牌号、型号这些个人信息 虽然目的正当 但是方法欠妥 没有做到必要的限制 侵犯了杨某的隐私权 应当承担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因为杨某实施了违法行为在先 所以他也没有举证证明胡某侵权行为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 法院没有支持。最后法院判令是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胡某在他的微博置顶位置连续7天向杨某赔礼道歉 驳回了杨某的其他诉求。宣判后 当事人也没有提出上诉。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