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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曝光台两则保险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


明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又到了全国人民集体“吐槽”不良商家的时候。值得一提的是 随着金融领域不断延伸 近年来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诉求频率也越来越高。这不 某门户网站今年1月就早早地开设“3·15金融曝光台” 尽力为那些在金融机构受气的消费者讨个公道 如该“曝光台”近日发布的两则保险消费者权益受损事件 就引来较大关注。
上门向老人误导销售
去年10月 某寿险公司业务员向江苏市民翟女士的父母上门推销一款“针对老客户”的产品 称投保资金和银行存款一样到期可取 收益比存款高 翟女士的父亲欣然投保 被保险人为翟女士。但其后 翟女士看到保单条款时 发现与业务员所言不符 按照存20年、利益演示表中的中档收益计算 该产品收益达不到同期银行利息。而且 老人以为买的是10年期产品 实际这是终身保险 若中途取出 本金无法保全。
翟女士联系业务员 提出退保 对方让她交一年保费看看再说 并称“两年犹豫期 后续不交不承担责任”。翟女士向该险企银保业务部反映 负责人表示“两年犹豫期不可能 是业务员的口误”。今年1月中旬 该险企来电称保单时间太长了 不能全额退保 现在退保要承担很大损失 决定让业务员买点礼品到翟女士父母家作补偿。翟女士无法接受 至今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点评这起事件中 向翟女士父母推销产品的业务员肯定应负主要责任。或许 此人“水平有限” 对产品收益如何计算不甚清楚 以致老人理解偏差 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因为江苏保监局2011年就推出新政如果投保人是男60岁、女55岁的老年人 犹豫期从10天延至30天。而翟女士父母均已逾60岁 她向业务员提出退保时 并未超过保单生效的30天。况且 业务员让她先交一年保费 并谎称犹豫期有两年 这显然是见消费者质疑 便抛出“烟雾弹” 试图拖延时间 使之无法在犹豫期内退保 实为有意误导客户的严重欺骗行为 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此外 在听取翟女士反映情况后 该寿险公司银保业务部负责人亦明确“两年犹豫期不可能” 就该对此予以重视 及时找业务员调查核实。然而 在与消费者“周旋”甚久后 该险企却做出不能全额退保 只让业务员上门送礼赔罪的决定 如此“危机公关” 当真让人叹为观止 充分揭示该公司希望达到“将错就错” 坚决不让业已售出的产品“回流”之目的。只是 翟女士的父母两人年收入合计差不多2万元 等于每年要为这款受忽悠而买的保险“打工” 让他们情何以堪
合同作假坑苦消费者
2003年 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向吉先生推销一款重疾险 称到期后 本金可全部取出。吉先生同意购买该产品 年交保费2280元 共交十年。
2013年 吉先生准备买房 想将交费已满十年的保险本金取出 却被险企告知这是终身合同 取本金损失甚大。此时 吉先生还发现保险公司出示的合同上自己的姓名及出生日都是错的 询问业务员 后者承认当时故意填错日期 将彼时56岁的吉先生改为55岁 以躲过体检 顺利投保。吉先生遂向险企反映 买产品时他把身份证交给业务员 基本信息都由后者填写 且保险公司也收取了身份证复印件 应当可以查证。孰料 险企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称是吉先生自身失误。双方的纠纷至今尚无结果。
点评吉先生的遭遇和翟女士的父母十分相似 同样是业务员违规在先 保险公司“卸”责在后。就其反映的情况来看 既然险企设计这款产品为终身型 业务员推销时却承诺十年后可取本金 当属虚假宣传 销售误导。同时 在身为投保人的吉先生并不知晓的情况下 业务员擅自为他错填出生日期 使之免去体检核保 这些有违保险诚信原则的举动 无非都说明业务员只求达成销售 获取佣金之目的。只是 如今造成投保人在险企面前无法澄清 无端被指自身过错所致的后果 可谓冤枉。
至于险企 既然已在吉先生购买产品时收取了身份证复印件 却在时隔10年事发后 绝口不提当年出合同时 核保部门并未尽到严格核实客户信息的责任 相反将责任悉数推给投保人 着实让人无语。由此看来 险企自身业务流程就如此不规范 也就难免旗下业务员展业时会违规操作了。
必须指出的是 上述两起事件实乃保险消费者投诉冰山一角。根据某门户网站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 自今年1月开通“3·15金融曝光台”以来 截至3月6日 共收集各类金融投诉案件2531件 其中除了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诉53件 银保投诉491件 银行投诉931件之外 保险行业以979件的“投诉人气”牢牢占据“黑榜”之首。可见 能否真正为投保人利益着想 切实承担起应当担负的保险责任 仍是摆在保险行业面前的一道课题。须知惟有诚信才能让保险更“保险” 多一些人性化服务 少一些猫腻陷阱 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让保险获得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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