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公交受伤 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费用有理吗


坐公交受伤 其医疗费和损失理应由保险公司和司机承担。然而 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4000元 投保人也拒绝赔偿。那么 这笔钱究竟该谁出
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费用
今年6月21日 商某乘坐陈某驾驶的城乡公交从新洲李集到新洲城区 途经新洲红十字会医院门前路段时 公交未停稳就打开车门 商某在下车过程中摔倒受伤。交管部门认定 陈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
商某住院花去医疗费24138.79元 经法医鉴定 构成十级伤残 后续治疗费5000元。
肇事车为陈某所有 挂靠在新洲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去年11月 该车每人每座投保了10万元的公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保险公司称 愿意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但伤者医疗费应该扣除非医保用药。
法官收了高额保费就要担高风险
今年11月 新洲法院受理此案 经审理认为 陈某的行为违规 应承担全部责任。而陈某以挂靠形式从事客运经营 故新洲城市公汽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拒赔非医保用药问题 法院认为 为控制医保药品费用支出 医保限定了药品适用范围。本案的保险合同是一份商业性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高于医保 投保人对保险理赔的利益期待也高于医保 扣除非医保用药无道理。经核定 此次非医保用药费用为4000元左右。
昨日 法院判决 包括4000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误工费等共计56683元 均由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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