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且隐瞒病情 保险公司能否重复理赔


王某带病投保人寿保险 后因病住院在新农合报销医疗费后又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以隐瞒病情、重复理赔为由拒绝。那么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法院判决 按合同约定赔偿。
【保险案例】王某是罗田县某高中学生 去年9月1日 他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 保险项目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一年 保险金额为4万元。
去年12月2日 王某因病住院 花去医疗费59290元。今年7月 王某向罗田县法院起诉 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4万元。
保险公司称 王某在2007年有过同样病史 带病投保且隐瞒病情 保险公司不应理赔。此外 王某的医疗费已由新农合保险报销3万多元 保险公司不能重复理赔。
法院审理认为 王某在校期间投保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 保险合同关系成立。根据相关规定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应以保险人的询问为限。此案中 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王某进行询问 也就不存在要求王某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故保险公司不得以王某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法院认为 无证据证明保险公司在王某投保时已向其充分说明“重复理赔”的免责条款 故该条款无效。近日 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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