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晕倒21天后死亡能否有工伤保险待遇


11 月12日 某大型超市南充店店长刘丰(化名)突然晕倒在办公室;12月4日 经过21天治疗后 抢救无效死亡。刘丰之死 到底算不算工伤 在赔偿问题上 超市方和家属方产生了分歧。超市方按照重大疾病的伤亡费用、其他保险对家属赔偿20万元 而家属则认为应该按照工伤赔偿。
【保险案例】办公室晕倒21天后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某大型超市南充店店长刘丰(化名)于11月12日 突然晕倒在超市办公室;经过21天治疗后 刘丰于12月4日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在抚慰金上产生了巨大分歧 经过多次协商 直到昨日 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昨日 记者对此进行多方探访。
从成都赶来处理此事的该超市西区副总经理、西区公共事务总监张震告诉记者 刘丰的遗体已经火化 超市方正和家属协商后事。
张震叫来一位员工 据这位员工回忆 是现场两位员工给她打电话说 5点过打开刘丰办公室的门时 就发现刘丰倒在地上 不省人事。现场两名员工立即拨打120 把刘丰送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抢救。这位员工称 她随后来到刘丰办公室 拿起刘丰的手机给他的家人打电话。因为医生认定刘丰是脑干出血 需要立即做手术 需要了解患者以往的病史 还需要家属签字。“直到接近晚上7点 才联系上刘店长的弟弟”。心酸中午还和妻女视频 看女儿吃饭
满脸愁容 双眼通红 这个抱着5个月大的女儿 不断哽咽的女子叫刘静(化名) 32岁 刘丰的妻子。
7日下午 这位悲痛的妻子说 11月12日中午 丈夫还跟她说自己月底就回来了 没想到下午就晕倒在了办公室。“我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过了 但是我们并没有授权超市方签字做手术”。
刘静说 在长沙时 他们知道诊断结果为脑干出血 存活的希望很渺茫。手术过后 丈夫一直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 住在重症病房里 直到去世。“从晕倒到去世一共是21天 他从没醒来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 老公还在和我们视频 看女儿吃饭。”回忆起当天的情况 刘静从包里掏出手机 放着当天与丈夫的微信对话。微信中可以听到 当时的刘丰说自己很想女儿 想见母女两人。震惊41岁 生前身体很健康
该超市所在的地方是南充中心商业圈 平常顾客很多 因为修路 对生意多少有些影响。刘丰生前想了许多方法来保持业绩 工作压力也很大。“中午忙得都在办公室吃盒饭。”刘静说 老公今年41岁 刚有了孩子 身体很健康 没有任何疾病 她对老公的突然死亡感到很震惊。
超市售货员小叶告诉记者 每天早上九点 都能看到刘丰在超市里检查货物 有时候晚上大部分员工都走了 他还在忙碌着。争议焦点48小时VS21天是否按工伤赔偿
对于刘丰家属所说的“未授权超市方代签字”和无病史这一情况 张震表示 刘丰的弟弟曾授权超市方代替他们签字 要求立即给刘丰做手术 并在做手术前告诉他们 刘丰有高血压。
“由于刘丰是湖南长沙人 第二天我们就到长沙社保局进行了工伤备案。”张震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属于工伤范畴;48小时之外的 不属于工伤范畴。“但是刘丰是我们公司的老员工 考虑到他家里的实际情况 我们会为他争取最高抚慰金”。
刘静说 如果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超市方应该赔偿158万元。“但是考虑到母亲和女儿 我希望在此基础上 分别再增加10%”。对于超市方给出的赔偿方式 刘静表示 “不能接受”。相关回应
【社保查询】人社局48小时之内才可认定为工伤
记者致电南充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科的杨明 “关于职工在上班时间是否能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可以认定工伤。”杨明说 死亡时间则以医院出示的死亡通知书上面的时间为标准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