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脑溢血 算不算工伤


“超常规的加班诱发疾病 怎么能不算工伤呢 ”昨日市社保局信访室里传来吵闹声 而2楼办事大厅一位躺在轮椅上的中年妇女引人注目——劳务工王家凤的遭遇值得同情 但市社保局坚持符合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不能因为同情而破坏法律的秩序。
脑溢血成植物人 工伤不认定
孙先生的老婆王家凤 今年46岁 原来在龙岗某鞋厂上班 2010年1月23日在上班期间晕倒在同事身上 经诊断为右基底节区脑内出血并破入脑室 经过抢救后她活下来了 但是成了植物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视同工伤。”由于王家凤并没有死亡 2010年8月社保局认定为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王家凤家属不服 先后向福田法院、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审、二审均维持社保局的认定结论。2012年其家属到市中院信访 要求再审 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要求市社保局再审。
家人不堪重负社保局讨说法
孙先生没法去打工 全天陪在医院。他家有2个小孩 其中一个还在读书。王家凤参加的是农民工医保 现在可以报销70%。去年住院花了18万多元 自己花了6万左右 到现在已经自费了10多万 债台高筑。“每天在医院睁开眼睛 200多元就不见了 自己要掏60多元。还有纸尿裤呢 每个月我光买这个就要六七百元 更别提吃饭什么的了。我们现在完全没有生活来源 怎么生活呀 ”
孙先生偷偷地把老婆从龙岗人民医院抬了出来 放在轮椅上运到了市社保局的信访室。记者问“王家凤当时上班的企业不赔偿点钱吗 ”“病发时借给我们3万多 打了借条 后来就没有了。”他赌气地说“我不懂法 你们社保局看着办吧 ”
市社保局坚持依法办理
对于这个事件 市社保局有自己的坚持。“对于王家凤的遭遇 我们都非常同情。但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 只有伤才能认定为工伤。而能认定为病的只有两种 一种是职业病 另一种就是在48小时内死亡的突发性疾病 这两种情况 王家凤都不符合。”该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道。
市社保局表示已经按照市中院的审判结果严格再审这个事件。“当事人家属也委托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关联性鉴定 结果也是认定王家凤自发性脑溢血 是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这就是说王家凤患的是病 不是伤。同时鉴定意见也说了 王家凤自发性颅内出血虽由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 长时间高强度工作可能是其发病出血的诱因之一。对于长时间高强度工作诱发的疾病算不算工伤 法律这块尚无规定。”记者在现场见到了孙先生提供的“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确实是出示了这几个鉴定意见。
“参保人的工伤保险基金由我们保管 符合规定的我们一定赔 不符合规定的我们不能破例 这是一个公平的原则 不能因为某个个体打破。”黄险峰举例说 社保基金并不是救济基金 并不能因为谁家境困难就多给钱 谁家境富裕就可以不管 而是因为一视同仁 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发放。他建议病人家属寻求社会救济。
建议寻求“劳务工关爱基金”帮助
而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 类似的争议并不是深圳独有 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对此 市民怎么看呢 记者当场采访了几位在现场办事的市民。
李阿姨对王家凤的遭遇非常同情 “别说是农民工家庭 就算是富裕家庭 碰上这事也都受不了。反正社保基金都是大家的钱 不能通融帮一下吗 ”
王先生认为 既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同情归同情 法律归法律。不能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另一方面又要求“法外留情”。而陈先生则建议其寻求社会救助。
记者向相关慈善机构了解到 深圳有个“劳务工关爱基金” 主要就是为了劳务工在深圳发生突发性危难时提供紧急救助 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务工 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时就可以申请提供救助。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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