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职工医疗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我市日前出台文件,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慢性病和住院费用的最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
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90%,报销限额由17万元提高到35万元。调整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45万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