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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案例- 吴倩律师

2017-02-28 08:00:02 无忧保
2010年12月22日,黎某作为某工程公司职工,在重庆某工程4号楼三楼施工电梯旁制模时,被电梯挤压,全身多处受伤。随后黎某被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2011年9月19日,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黎某工伤认定申请,于2011年9月26日作出认定:黎某在工作中全身多处受伤,属于工伤。2011年11月29日,黎某向南岸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2011年12月13日接受鉴定专家组鉴定。2011年12月26日,南岸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等级鉴定(确认)结论为:叁级,大部分护理依赖。后某工程公司向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2012年3月19日,重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再次鉴定结论为:伤残叁级,部分护理依赖。2012年4月10日,重庆市南岸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收件回执,明确仲裁委若逾期未作出决定,黎某可在收到回执五日后十五日之内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2年6月4日,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调解由某公司支付黎某65万元工伤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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