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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某公司工伤争议案- 刘福泉律师

2017-03-08 08:00:01 无忧保
王某经某公司面试合格后录用(未签劳动合同),上班后的第四天,王某在给锅炉添加硫磺时,被添加硫磺的铁斗压伤左手食指,造成左手食指远端缺失。40余天之后,王某受伤手指刚刚拆线,公司就通知停止治疗,要求王某带伤上岗,并刻意降低王某工资标准,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刘福泉律师接受王某的委托之后,遂代理其申请了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十级),随后又申请了劳动仲裁,请求裁决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旅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仲裁委的裁决最终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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