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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男子被撞伤 国寿积极理赔保险金130万元,2015.07.18

2017-03-11 08:00:01 无忧保
导读:力加拉于2013年1月11日在博湖农商银行贷款26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1月10日;同时,该客户还投保了中国人寿《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260万元,缴纳保险费10400元。2013年12月8日,在塔里木油田沙漠公路76公里处,力加拉被一辆大型车辆撞伤,后肇事车辆逃逸。此次事故造成力加拉右侧股骨上截肢,伤残等级为三级...... 客户力加拉于2013年1月11日在博湖农商银行贷款260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1月10日;同时,该客户还投保了中国人寿《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260万元,缴纳保险费10400元。 2013年12月8日,在塔里木油田沙漠公路76公里处,力加拉被一辆大型车辆撞伤,后肇事车辆逃逸。此次事故造成力加拉右侧股骨上截肢,伤残等级为三级。 2014年5月5日,力加拉向中国人寿巴州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接到力加拉的申请后,该公司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此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按照相关条款规定,向力加拉给付伤残保险金130万元。 力加拉及其家属表示,中国人寿优质的服务和快捷的理赔,给他所受到的伤痛和家庭给予了极大安慰和帮助。5月27日,中国人寿新疆巴州分公司与农商银行,在博湖县共同举办客户力加拉大额赔款兑现会,向力加拉兑付伤残保险金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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