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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案例:员工在上班期间遭遇工伤之后的正确处理方式,2015.07.10

2017-03-13 08:00:01 无忧保
导读:《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职工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人保局还没有做出工伤判定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先进行垫付相关费用。在人社局判定认为是属于工伤险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向机构申请结算;假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某家企业的经理范先生咨询:假使单位给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职工在某一天发生了意外属于工伤保险范围,那么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样处理?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规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参保单位应积极救治,先垫付治疗所需费用,同时打电话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在3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报告。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职工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人保局还没有做出工伤判定的,需要由用人单位先进行垫付相关费用。在人社局判定认为是属于工伤险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向机构申请结算;假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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