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流程-案例


【居民反映】 家住洛龙区明花社区的陈先生:我是洛阳本地户口,且在洛阳定居。8月5日,我一个多月大的女儿从床上掉下磕破头,之后,我们把孩子送回濮阳老家在当地医院接受了治疗。几天时间,孩子已经花去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听说新生儿可以报销医疗费,但是我不知道我的女儿是否符合参保标准、需要走哪些程序。 【记者采访】 针对陈先生的疑问,《洛阳晚报》记者咨询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 ●新生儿医保政策 根据我市目前执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属于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各类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城镇医疗保险。 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年底,需于当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另行缴纳次年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未办理参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标准 新生儿享受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成年人一样,均按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员在一级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在二级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收费标准的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 ●报销程序 一、参保:办理新生儿城镇居民医保的婴儿,需要先办理户口。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家长需携带户口簿到市社保局服务大厅20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出生超过3个月的婴儿,家长可在当年8月1日至11月30日带上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之后,携带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费,自缴费次日起,可携带缴费凭证和医保卡工本费7元到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居住地)的区社会保险中心办理医保卡。 二、新生儿医保报销所需资料:由医院医保办开具的现金结算证明,加盖医院收费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的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院章的诊断证明或出院证,加盖医院章的费用总清单,经过病案室盖章的病历全套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住院发票名应为孩子姓名),医保卡,户口簿。 昨日,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已为女儿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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