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非正当操作造成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案例

2017-03-24 08:00:01 无忧保
李某在临沭县某铸造厂上班。2013年8月12日,李某在进行铸铁熔化操作过程中,因疏忽不小心将手背严重烧伤。李某要求该厂支付工伤待遇,但该厂认为,工厂有规章制度,因个人操作不当致伤的责任自负。李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李某手背是因疏忽被烧伤,不影响此次事故认定为工伤的事实。所以,李某所受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刘乃元)

标签:   案例认定为工伤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