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车间里被同事扎伤,法院判决不属工伤-案例

2017-03-31 08:00:01 无忧保
2003年11月19日,李先生在车间进行操作时与同事刘某发生口角,后刘用刀将张扎伤,刘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后李先生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论,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原行政复议决定。 于是   2003年11月19日,李先生在车间进行操作时与同事刘某发生口角,后刘用刀将张扎伤,刘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后李先生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论,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维持原行政复议决定。  于是,李先生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推上被告席。一审法院判决后,李先生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先生受到他人暴力意外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其所受伤害既不符合认定工伤的规定,也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故终审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维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结论

标签:   案例工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