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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鹏飞诉广州顾嘉贸易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应聘后的劳务关系及受伤赔偿问题探讨-案例

2017-04-01 08:00:01 无忧保
伍鹏飞诉广州顾嘉贸易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应聘后的劳务关系及受伤赔偿问题探讨 一、 案情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州顾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嘉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伍鹏飞。 原告伍鹏飞于2003年2月22日用一张拾来的姓名为“韩 伍鹏飞诉广州顾嘉贸易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未成年人冒用他人身份应聘后的劳务关系及受伤赔偿问题探讨 一、 案情 上诉人(一审原告):广州顾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嘉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伍鹏飞。 原告伍鹏飞于2003年2月22日用一张拾来的姓名为“韩小跃”的身份证,到顾嘉公司处应聘,同日入职顾嘉公司处工作。知03年3月1日,伍鹏飞以“韩小跃”的名义与顾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顾嘉公司招聘伍鹏飞为杂务工,包吃住,期限一年,月薪300元。同年3月26日,伍鹏飞在工作中发生事故,造成左手四指被轧断,后被送往广州恒生手外科医院住院治疗。2003年4月28日,顾嘉公司与伍鹏飞及其父母亲签订《协议书》一份,内容为:伍鹏飞是顾嘉公司的杂务工,2003年3月26日下午,伍鹏飞不慎而被工作机器严重压伤手指,而此工作并非伍鹏飞工作范围;因情况紧急,顾嘉公司当天支付伍鹏飞医疗费10000元,后由于伍鹏飞经济困难及其多次求援,顾嘉公司出于人道考虑,一次性支付伍鹏飞20000元,伍鹏飞也承认此事与顾嘉公司无关,纯属伍鹏飞本人意外受伤,故伍鹏飞及其父母对顾嘉公司的补助完全同意,并保证以后不对顾嘉公司作任何追究,否则伍鹏飞承担一切责任;伍鹏飞承认用“韩小跃”的身份骗取顾嘉公司的职位,顾嘉公司对此不知情。事发后顾嘉公司共支付伍鹏飞30500元。伍鹏飞受伤后没有到顾嘉公司处工作。 伍鹏飞后来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顾嘉公司赔偿医疗费24元、残疾者生活补助费5392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20元、护理费1920元、误工费2820元、交通费500元、法医鉴定费430元及精神损失费20000元,扣除顾嘉公司已付30500元,合计74212元。 二、审判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伍鹏飞冒用“韩小跃”名义与顾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违反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不具法律约束力。鉴于伍鹏飞、顾嘉公司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30条规定,未成年人因工作遭致伤害的,应由用人单位负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伍鹏飞为未成年人并在工作中受伤,顾嘉公司对此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经审查伍鹏飞损失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合计75122. 82元,因此现伍鹏飞要求顾嘉公司赔偿该费用合理,原审法院予以支持。伍鹏飞要求赔偿误工费,因伍鹏飞受伤期间仍不满15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具备劳动能力,不存在损失误工费问题,伍鹏飞要求赔偿该费用无理,原审法院不予支持。顾嘉公司抗辩与伍鹏飞及其父母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且双方已履行完毕,伍鹏飞仍就赔偿问题提起诉讼无法律依据问题,该《协议书》是伍鹏飞还在住院治疗期间达成的协议,当时伍鹏飞损失的各项费用尚未确定,《协议书》约定顾嘉公司赔偿伍鹏飞的数额未足以赔偿伍鹏飞的实际损失,因此,该协议是显失公平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该《协议书》约定伍鹏飞不能就此事对顾嘉公司作任何追究,该约定是对伍鹏飞正常行使民事权利的限制,违反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审法院判决如下:(一)顾嘉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伍鹏几医疗费、法医鉴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合计85122. 82(已付30500元)。(二)驳回伍鹏飞的其他诉讼请求。 顾嘉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以伍鹏飞遭受人身损害完全是自身原因为由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伍鹏飞进入顾嘉公司处工作时未满16周岁,其与顾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故原审法院认定合无效正确。由于伍鹏飞是向顾嘉公司提供劳务期间受伤,顾嘉公司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虽然伍鹏飞隐瞒了自己的年龄,但此与其遭受人身损害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同时,顾嘉公司以伍鹏飞本身有过错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无理,二审法院不予支持。伍鹏飞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足以表明其请求撤销该份显失公平的协议。鉴于伍鹏飞行使撤销权符合法律规定,原审法院确认上述协议对伍鹏飞不具有法律效力并无不当。伍鹏飞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依法有权增加诉讼请求,且顾嘉公司称伍鹏飞未请求赔偿医疗费、法医鉴定费,以及只要求其赔偿伤残者生活补助25830元均与事实不符,故顾嘉公司关于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二审法院认为顾嘉公司上诉请求免责无理,不予支持。 在本页浏览全文>>(共计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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