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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问题频法 高校“学生中介”亟待规范

2017-05-25 08:00:01 无忧保
近日,福州一热门论坛上出现一条热帖,发帖人是福建江夏学院大二学生朱彦彦,她暑期在闽侯一家工厂兼职工作22天,辞职后却只拿到98元工资。厂方声称:由于该员工未完成指定时间内的任务量,且存在迟到早退行为,所以拿不到奖金,基本工资扣完就剩这么多钱。朱彦彦维权无门,因为她和该工厂没有签订用工合同,这份暑期兼职工作也是通过学生中介找来的。   目前,大学校园里一些学生通过为企业招募学生工赚取提成,他们被称为学生中介。有许多学生信赖通过这种熟人介绍模式寻找兼职,而不少企业也觉得由学生中介介绍来的学生工报酬低、需求少,三方形成了特殊的学生暑期工市场。   学生中介颇为红火   林丹是福建师大一名在校大学生,平常会介绍一些同学给传媒公司当礼仪模特。我之前在这些传媒公司实习过,他们对我印象不错,知道我有校内礼仪队的资源,有活动就会让我介绍学生过去当礼仪模特。每人每天给50至100元的劳务费,我一次能抽成几百块钱。   据林丹介绍,她一般通过一个专门的QQ群来发布工作信息,而且她只承接实习过的公司的工作招募委托,也只介绍熟悉的同学去工作。提成多少由用工方和她口头约定。   这是惯例,做这种短期兼职,‘学生中介’、被介绍人和用工单位三方之间一般不会签合同。所以,为最大程度保护三方的利益,我只选择最熟悉的人和公司来做,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我也好从中协调。有些‘学生中介’也遇到过用工方事后赖账的情况,那就只能自认倒霉了。林丹说。   小编走访福州各大高校发现,学生中介活跃于所有与暑期工相关的平台,大致的操作流程是:先向企业了解用人需求,然后快速招揽学生,再将学生成批介绍给企业,从中收取中介费。   有部分学生中介曾在用工企业实习、打工过,对其有一定了解,但也有不少中介对用工企业情况一无所知,这就为以后劳资纠纷埋下了隐患。   找工学生法律意识薄弱   被介绍的学生又是怎么看待学生中介的呢?   以往我们找兼职要么通过网站及校内贴的小广告,或者根据学校勤工俭学中心发布的一些消息。后者比较靠谱,但是机会少,而通过前两种渠道找兼职风险又挺大。‘学生中介’让我们觉得放心,至少大家都是学生,不会骗我们。福建师大中文系大三女生小方表示,自己的几份暑期工都是由学生中介介绍的。   该校学生小李表示:‘学生中介’付出了劳动,拿一定的报酬也是应该的。而且他们的‘中介费’比社会上的便宜多了,我很乐意和他们合作。当被问及是否与‘学生中介’以及用工方签订合同时,小李说:这样短期的兼职一般不会出问题,况且我跟‘中介’都熟,出问题找他们就好了。   福州某传媒公司经常和学生中介合作。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小编,他们选择学生工的原因除了学生的报酬要求低外,还有个重要原因——学生在劳动保障方面没什么要求,我还没遇到有学生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的。   同时,他也坦承这种做法欠妥当。我们也怕出问题,所以一般都选择熟悉的‘学生中介’来合作。   不签订劳动合同隐患多   小编就学生中介问题请教了相关的学者和律师。他们表示,学生中介和正常的中介公司不同,由于没有相关的资质,所以他们的行为只算个人行为,一旦遇到黑心企业,无论是中介还是学生工,都可能遭遇中介费或工资被拖欠、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讲师李丹说,不签合同是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不论‘中介’还是‘学生工’,他们和用工方之间只存在‘事实关系’。而一旦他们与用工方出现法律纠纷,很多时候,法庭会根据《民法通则》中的‘平等’、‘诚实守信’等原则来进行判决。这样,在判决上就有很大的弹性,学生方面的损失可能会比较大。   那么,如果学生工和用工方发生劳资纠纷,他们能否对学生中介进行相关责任的追究?   福建商通律师事务所林长洋律师解释说:根据《合同法》第23章,‘学生中介’与‘学生工’发生了‘居间关系’,但要认定‘学生中介’在产生纠纷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倘若双方未签订‘居间合同’,责任的认定可依据‘学生工’的劳动报酬和中介费的给付是否通过‘中介’来确认‘中介’的责任。若委托人的劳动报酬由用工方交予居间人转为代付,并且委托费由居间方在委托人的劳动报酬中直接扣除,那么一旦委托人和用工方之间产生劳资纠纷,委托人可以要求居间方和用工方一同承担责任。反之,居间方不需要为此负责任。   加强监管短期用工行为   面对学生中介群体不断扩大且颇受找工学生欢迎的现实,其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小编采访了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系教授李文良。   李教授指出,首先高校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普及,并可充分利用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关系,为有意向兼职打工的学生开展专业的职业培训或直接提供实习机会,加强学生对企业和社会的了解。   其次,从社会角度来说,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用工观。李教授认为,任何一个企业在用工时都应与学生中介和学生工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这是一个负责任企业有担当的表现。同时,劳动部门也应当对这种短期用工行为加强监管。   最后,对学生个人而言,无论是学生中介还是学生工,都应提高自我辨识、保护能力,并了解相关法律,要签订相关规范合同,以便在出现纠纷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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