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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员工卖月饼,屡禁不止为哪般?

2017-05-25 08:00:01 无忧保
中秋佳节未至,东莞市清溪镇宏信假日酒店的月饼销售已经开始。有员工向本报投诉称,该酒店向每名员工都下达了月饼销售任务,月饼钱直接从工资扣除。酒店回应称,员工完不成任务不会扣钱。(8月16日《东莞时报》)   酒店卖月饼,真是有些邪门。不过,人家有人家的自由,只要不违法,卖什么我们都无权干涉。卖就卖吧,但强制员工卖,就有些不厚道了。更可气的是,完不成任务的员工还要扣工资。到这个地步,已经不止是让人气愤那么简单了,因为酒店此举属于变相强买强卖,已经涉嫌违反《劳动法》了。   宾馆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里并没有卖月饼这一项,酒店方自然也是心知肚明。作为酒店负责人,虽然不敢说是一流的法律专业高手,但像《劳动法》这样相关的法律知识,酒店方还是熟记于心的。其实,不光酒店一方知道强迫员工卖月饼不妥,就连员工也略知一二,但有多少人敢较真呢?他们明知上有何偏向虎山行,置违法于不顾,底气何来?窃以为,就是和员工不敢较真有一定的关系。   仔细想想,酒店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他们不去走法律途径,而是要诉诸于媒体,这本身也是一件怪事。可是,站在员工的角度想一想,我们也就见怪不怪了。在他们看来,这种现象几乎司空见惯。的确,不光酒店这样,一些超市也是如此。但结果如何?很少有涉事的单位受到严惩。走法律途径,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部门仲裁,充满了未知的变数不说,证据也不好收集。更何况,得罪了用人单位,自己以后的工作很受其牵制。   不过,尽管走法律途径很麻烦,我还是要说,逆来顺受的想法真的不足取。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就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你的妥协,就是对他们违法的怂恿,用人单位就有可能得寸进尺,他们就会拿侵权当饭吃。只有我们都较真了,他们才能遵纪守法地对待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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