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案例
【7月20号案例学习】中止合同期间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案例一: 中止合同期间不计算为工作年限? 2016年5月,田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某公司支付11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经开庭查明,2005年7月,田某到某服装厂工作。2010年8月31日,双方签订“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田某欲按照自己的爱好自谋职业,经协商双方签订中止劳动合同协议,中止期限自2010年8月31日至2015年8月30日。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保留劳动关系,单位不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缴纳。5年协议期满后,田某又回到某服装厂继续工作。2016年4月,因某服装厂未足额发放工资,田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案例解析: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