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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号案例学习】员工辞职有规矩 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案例一: 员工辞职有规矩 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李某2013年8月15日被高唐县某机械公司招收录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16年6月15日,李某以家中有事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公司劳资人员劝李某:近期单位正处于生产旺季,再工作1个月后离职,且劳动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李某不听劝告,随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后经公司查证,李某经熟人介绍到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遂将李某和另一家公司诉至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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