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4月27号案例学习】员工倒车致人死亡 用人单位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案例一: 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内容不一,单位构成违法解除?李某是A公司驾驶员,在为公司倒车卸货时致田某死亡。A公司在赔偿田某家属52万元后,以李某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50%的损失,遭到李某拒绝。无奈,A公司将李某告上启东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26万元。A公司称,李某倒车时因疏于观察,致田某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属于存在重大过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约定一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田某死亡后公司赔偿52万元,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李某应赔偿一半损失即26万元。而李某并不认可A公司的观点,其辩称自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驾照也未吊销,不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存在重大过错。且公司规章制度未向其告知或公示,也未经过民主制定程序,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例解析:

标签:   案例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