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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案例讨论——我目前该不该跳槽?


职业生涯的问题:我目前该不该跳槽? 我是07年毕业的,在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近3年,目前所在公司是上市公司在行业内排名也是前三。原先在总部负责全盘的招聘工作,今年初人力总监把我派到去年新成立的子公司负责全部的人力工作(目前在竞聘管理干部,可能明年有晋升的机会)。 目前个人的苦恼的地方: 1、原先模块单一,到子公司其他模块经验不足且没人指导(请教总部的同事感觉比较零碎,不系统); 2、子公司目前70-80人(没有生产人员),就算晋升管理干部,近1-2年也基本上不会配置下属,属于光杆司令,锻炼不到管理技能; 3、目前是专员,薪资在外部市场应该属于主管级,算是走专业通道; 综上,我个人有换工作的打算,但是综合评估了下自己现在跳槽并没有太大的竞争力,还是只能走招聘模块,而我个人做了好几年招聘想换其他模块尝试下,更能激发自己的潜力。但是留下来个人技能提升没人指导全部靠自己摸索和实践似乎又比较慢。我该如何选择好呢? 案例参考解析: 你现在已经在行业内排名前三的上市公司做到了HRBP,有这么好的职业平台是很难得的,要知道不知有多少HR还在很不规范的中小企业打杂呢,所以我个人认为你应该珍惜现在的好平台,好好地把HRBP做好。 HRBP是一个锻炼人的岗位,虽说目前只是一个人承担一个子公司或项目的所有HR工作,但其发展空间和潜力很大,将来即可往总部HR经理甚至HRD晋升,又可转型做业务负责人。大部分配备HRBP的集团性公司其HRBP的综合能力是在HR中是最强的,因为这要求他即要懂业务又要有HR专业水平,所以许多都是能独档一面的多面手,并没有配备专职下属,最多配1个助理什么的。管理能力的锻炼并不是要靠多管几个下属来实现的,相反,这么贴近业务一线的HR工作不但即能锻炼你的管理能力,做得好,还能全面提升你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影响力,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平台。 学习和成长只要你有心,并努力去付出,不论环境、条件、是否有人指导、是否是管理岗位,都可以有进步的。所以不要过分追求虚名,努力工作,用心学习,在工作岗位上让自己快速成长才是硬道理。(风十三徐高峰) 案例二 我出来工作三年了,怎样从一个小菜鸟变成展翅高翔的雄鹰呢? 我,25岁,由于性格安静,不懂装扮,阅历又少。很多人都以为我只有十八九岁。 现人资就我一个人(公司新成立,100人左右)。我要如何做好人事工作,得到领导和老板的赏识呢? 案例参考解析: 一个100人的公司,只有一位HR。恭喜你,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已经到了。你不在琐碎事中忙死,就会在事务性工作中脱颖而出。 建议你,赶紧扩充工作伙伴吧。 公司新创期间,很多工作都未完善甚至空白。要打开工作局面,首先就是要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以及工作流程: 1、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化的作业流程的运行,才能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的原则。 1)岗位职责:制定了部门岗位说明书,定岗定责,对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以及该岗位任职人员的资格条件、考核项目等做出统一的规定。 2)员工手册:为了明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和权责,制定公司《员工手册》。 3)流程表单:制定并完善与制度相关的流程及表单,以期达到工作标准化、操作流程化的目标。 2、招聘与选拔: 1)新公司成立阶段,招兵买马,历来是HR工作的重头戏。 2)招聘工作要拓宽招聘渠道,加大招聘渠道力度,选择适宜于企业文化的人共同发展。另外,同各部门负责人多沟通,做好特殊岗位的人才储备计划。 3、工作做好了,老板的赏识,只是迟早的问题。(洛乙丁) 案例三 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在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属甲类过失,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李某在公司加班时,看公司没有其他人,便在办公室吸烟,并将未熄灭烟蒂随手扔在垃圾桶后离开。烟蒂点燃了垃圾桶内的废纸,但公司保安及时发现后熄灭,未造成任何损失。公司总经理得知后非常气愤,要求人力资源部向李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李某不服,提起仲裁,你怎么看? 案例解析: 仲裁裁定公司败诉。关于此类案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一定要合法,内容合理合法,并向员工公示。 操作建议: (1) 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失职行为种类及营私舞弊的概念; (2)事先明确重大损失标准。重大损失可以从财产损失、单位声誉损失等多方面规定; (3)在实际处理时应当确保失职或营私舞弊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必要时对重大损失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4)必须有证据证明“重大损害”已经现实发生,而且与员工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5)此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后,即使双方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追究员工因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本文版权归作者及三茅人力资源网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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