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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学历造假,公司不发工资,怎么破?


昨天推出了一篇关于【有问必答】的案例分享总结,受到了一些关注,君子打算把这种乐于分享的精神,继续发扬光大。每天一期,每期5个问答案例。为什么这么做?君子才疏学浅当不了三茅的牛人,但是也希望为三茅的卡卡们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班级牛人们加油助威,所以就有了这个想法。承蒙月夜捕手兄的抬举让我多写写,我也就把整理案例当作练笔了,希望卡卡们能在案例问答中学到知识,增长HR的工作经验,君子渡人之心也就得到满足了。 注:以下所有问答案例均来自三茅2013秋勤奋班【有问必答】 案例一: 没办入职手续,但是老板已让员工上班有十天了,但是才发现员工的学历造假,请问这样,需要给这个员工结算工资吗?(提问者:依小样) 牛仔裤的春天(牛人解析): 工资结算和学历造假没有关系。该要结算的必须结算,这个是工作报酬,和他是否合格是否存在问题无关的。所以赶紧结算工资让他走人吧。 君子梦呓:这位小样同学未免也太狠了点,学历造假有违诚信,但劳动事实摆在眼前,就如同出外吃饭,厨师把红烧鲫鱼做成了红烧鲤鱼,如果没吃你可以不付钱但是吃了就必须得买单了。 案例二: 是这样的,公司员工把公司给告了,这个员工是孕妇,年前是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年后就不让她来上班,就是裁员吧,就为此把公司告了,现在劳动仲裁处让她公司去领开庭通知,这如何处理比较妥当?(提问者:玫瑰瑰) 凡尘HR:(牛人解析): 不论何种理由,不能无故单方面与孕妇解除劳动关系,你们裁员估计没有给赔偿金的吧,而且也不给员工协商,现在被告了肯定是你们公司败诉,建议与孕妇协商给予相应补偿金,让其撤诉。 君子梦呓:跟你们说多少次了,三期女工问题要慎重处理,慎重!(班主任上身),换位思考,现在人家添丁,你断人家经济来源,怎么都说不过去。 案例三: 对于员工工作期间意外死亡,或得了重大疾病如何处理?是工作原因造成还是个人自身原因如何分辨?前期有何预防措施?出现这种情况后,需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后期又需要怎么改进?(提问者:anysdls) 红色女孩(牛人解析): 你这问题涉及两个不同的处理维度:一、工作期间意外身亡(抢救时间在48小时内)报工伤,跟社保程序。二、只要你企业的工种没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平常多做些关于健康教育的工作,如果有职业病范围的,按防治职业病的做法。 君子梦呓:个人认为HR的工作应该包括对员工生活和家庭的关心,这属于人性化管理的一种。工作占了生活大部分时间,如果员工在公司得不到起码的关心和关爱,要求员工在工作上尽心尽力也是痴人说梦。 案例四: 我想咨询我司现有一名员工合同到期。我司不与其续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也给她本人。本人也签收了。现在就是她上级说没人交接,想要她做到新的人来交接。她本人也同意了。这样可以不?如果可以需要做什么怎么做?谢谢了!(提问者:七月处) 千与千寻333(牛人解析): 这是HR部门工作没做细致,应该提前与部门对接好,等交接手续办结后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现在等于是非法用工,想当于解除后,未与员工签订合同或劳务协议,为规避风险,建议采取临时劳务协议进行补救,并尽快完成交接。 君子梦呓: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沟通交流是多么重要,HR是公司与员工之间沟通的桥梁,如果桥断了,公司与员工也就隔阂了。 案例五: 有个员工,9月份入职,3个月试用期,他在12月份试用期到之前递交了辞职书,后来没得到批复。。到了3月公司突然要他走人,他去起诉,公司这才给他那张辞职单做了同意的批复,那么这样的话,这张辞职单有效么?(提问者:lily25605) 宸未央(牛人解析): 应该无效。员工离职要按照员工离职申请单所申请的日期为准,但没批复,而且员工也没走,相当于这个离职单已经无效了,员工与公司还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办事。 君子梦呓:有时候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就像恋爱中的男女,既然发现不合适,就及早分手,强扭的瓜不甜,没必要为了“谁先甩谁”争得脸红脖子粗。 本期分享结束了,准备迎接卡卡们的鲜花和掌声,虽然君子是无私奉献但这点激励是需要的,谢谢大家! 惯例:勤奋班直通车:http://www.hrloo.com/class/qinfen (本文版权归作者及三茅人力资源网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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