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有些医疗保险制度,随着时间与时代的变化已经适应不了现在的人群了。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落实吉林省作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重点联系省份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近日省人社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目前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等地区已经开展试点,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所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并且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意见和建议。
2018年试点覆盖全省80%的统筹地区
《意见稿》中提出的近期目标是,依托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试点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2018年试点覆盖全省80%的统筹地区,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符合吉林省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远期目标是,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筹资多渠道、保障精准化、具有独立社会保险制度属性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吉林省社会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推动吉林省养老健康产业的发展、就业领域的拓展和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
《意见稿》提出,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行地市级统筹,分级经办。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统筹地区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市(州)本级和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负责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工作。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相一致。根据吉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进展,适时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
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资渠道,试点阶段主要通过划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费率等渠道筹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逐步探索建立以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政府补助等为辅的互助共济的长期护理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
保障范围包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长期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探索将长期中度失能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对短期失能人员的临时性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所需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探索通过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予以解决。
同时,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具体支付比例由统筹地区确定。长期护理保险不设起付标准,各统筹地区可根据统筹基金收支情况,合理设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所定点机构
《意见稿》中建议,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实行协议管理,试点阶段各统筹地区可以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方式,建立申请、评估、签约、考核、退出等机制。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所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等已开展试点的地区,设2年过渡期,过渡期间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与本意见相一致。
时代发展迅速,各项制度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改变,以上就是关于吉林省为了推进长期护理医疗保险制度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相关信息,据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征求意见信箱(jlyb200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