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身上有着压力巨大,其中很多人都有着不良的生活习惯,作息不规律,饮食不健康,缺乏锻炼等会使疾病趁虚而入。成人如何给自己选购保险呢?本文将着重分析成年人的特点,提供关于阳光人寿成年人意外险产品介绍、阳光人寿成年人医疗险产品介绍、阳光人寿成年人养老险产品介绍、阳光人寿成年人人寿险产品介绍、阳光人寿成年人投资理财险产品介绍。为广大朋友提供参考。
阳光人寿成年人意外险产品介绍
阳光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主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 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而临时停放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保险 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 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而临时停放过程中,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保险人根据本保险合同所附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给付表》)的规定,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 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 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阳光人寿成年人医疗险产品介绍
阳光人寿一世安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主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保障范围: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保险责任:
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见11.6)专科医生(见11.7)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本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见11.8),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金给付限额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年金转换选择权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期间,若本合同交费期间已满且各期保险费均已交纳,您可以申请年金转换,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将本合同申请时的全部现金价值按照我们当时所提供的年金领取方式转换为年金产品,转换后本合同终止。
案例分析:
李先生35岁,事业有成,但考虑到将来的健康问题,在大家保保险网代理人的推荐下,投保了这份保险计划,选择年缴费在4000元,即可享受以下权益:
一、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本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4万)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
二、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万)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三、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我们按照如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保险费。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我们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0万)给付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