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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购买寿险的时候非常纠结,除了产品众多、公司众多选择困难症爆发以外,最纠结的就是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的合同,面对巨大的不确定性,如何确保我的权益?几十年后保险公司耍赖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看看那些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特殊条款。
这些特殊条款普遍适用于所有寿险产品。为了让大家看得更加明白,我们来举个例子说明,假如一位27岁的程序猿小哥天天为了写代码挑灯夜战,直到有一日猛然惊觉自己应该买一份重疾险,才能继续如此放肆的加班,于是他瞄准了一款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附加身故保障30万元,每年保费1万元,缴费年限15年。
1、到期没交费就会失效吗?
这位小哥前5年都按时足额交保费,但是不巧在第6年缴费的时候正好没钱交了,大家知道这时退保也是很亏的,如果这份保险就这样失效了对被保险人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确实是不公平!所以我国《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条款,即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60天,是自然日哦,不是工作日!)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2、没有交费,我还想要这份保障怎么办?
60天的宽限期过后,小哥还是没有钱交第六年的保费,难道这份保险就这样失效了吗?要知道男性在20多岁和30多岁买一份保额相同的保险,保费可是有差距的哦。当初只是一念之差没有继续缴费,但是还想要这份“物美价廉”的保障,怎么办?!
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规定了复效条款,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但保险单的中止不同于保险单的终止,中止的保险单仍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效。这个期限通常是2年。
也就是说,保单中止后的两年内,被保险人又发现这份保险的优点还想要继续保障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再补交保费后就可以复效了。在现实中,这样“良心发现”的客户很多都是体检发现自己身体有恙需要保险,所以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逆向选择,会要求客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相应调整保费或者保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更多保户的利益。
3、年龄越小保费越低,报小年龄投保岂不更好?
保费和年龄有很大的关系,越年轻的人保费越低,“机智”的小哥发现,年龄是24岁比27岁的保费便宜了快1000元,那按照24岁投保岂不是更好?
不要高兴地太早哦,一方面随着保险公司投保流程的规范化,统一录入身份证号码,并会进行校验,大大减少了年龄误告的情况发生。但是仍有一些发生的小概率事件,按照最大诚信原则,这种在订立合同时就不诚信的行为岂不是导致这份保险合同不成立吗?如果这份保险已经生效了,就这样让它撤销是不是对被保险人不公平?
同样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年龄误报条款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于订约时被误报,并且依此误报记载于保单内,允许投保人进行更正,即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亦允许保险人采取相应办法处理的一种合同约定。通常的做法仍然是按照正确的年龄调整保费或者保额,这样做的目的仍然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保户的利益。
4、没有指定受益人,身故后是否不赔?
日日通宵达旦加班的小哥实在没空提交资料指定受益人,如果小哥不幸去见马克思了,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以没有受益人为借口,不付保险金了呢?
当然不会啦!有受益人条款约束。
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收益权。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5、倘若活着没有意义,保单还有什么意义?
现在人们的工作压力都很大,小哥因此患上抑郁症,最后走向轻生。这份保险就一点都没用了吗?如果对于自杀都赔,那会不会有很多人买份巨额保险后去自杀呢?
对此,自杀条款是这么说的: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两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所缴纳的部分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两年)之后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建议:
我一个人的行为怎么会影响到其他保户的利益呢?
举个例子说明:身体次健康的人患病的几率比健康的人大,所以就应该多交保费,而这些不健康的人确是更有购买保险意愿的人,如果保险公司不加区分,按照标准保费收取势必产生亏损,为了减少亏损又会增加保费,这样对于健康的人群来说自然就是不公平的。所以保险要求最大诚信啊!
这个自杀的期限为什么是两年呢?
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一个人有自杀倾向两年内不采取行动的概率很小,所以规定这个期限可以大范围减少道德风险。并且,保险公司按照死亡率厘定费率的时候并没有剔除自杀,因此全部不赔也是不合理的。再者,也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才会按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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