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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常见拒赔之“等待期”免责

2017-09-30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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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常见拒赔之“等待期”免责

拒赔案例

 

2016年6月23日,李先生给自己买了一份终身寿险,附加终身重大疾病保险。5个月后,李先生发现自己罹患胃癌,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却告知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为李先生的保单虽然在6月23日已生效,但还有180天的重大疾病观察期,对观察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权威解读

 

健康保险有免责期(或称观察期、等待期)的规定,指的是保险合同在生效的制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不同的产品责任观察期也不相同,如短期医疗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重大疾病的观察期一般为90天、180天或者1年。但免责期一般只在第一次投保时才设立,第二年开始在同一保险公司续保则不存在免责期了。

 

细节提示

 

对被保险人来说,在免责期内罹患重大疾病虽然概率很小,但这段时间毕竟是保险“真空期”,在挑选健康险时也应该考虑免责期的长度,尽可能选择免责期相对较短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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