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年仅11岁男生骑共享单车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保险会赔吗?

2017-10-05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经过杭州工商局注册,注册资本500万元,为正规的法人企业。专注为全国个人提供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等服务。

如今,慢下来成为了很多人向往的生活方式。当大量的共享单车出现在城市中,人们开始加入到这种绿色低碳的骑行队伍中来。但与此同时,由共享单车引发的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了,近期就有多起共享单车的交通事故案例出现,进而引发了相关保险话题的讨论。

热闻链接

据媒体报道,近期一起惨剧发生在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位年仅11岁的男生在共享单车骑行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事实上,类似事件之前也曾发生过几起,所幸只是受伤,治疗后已无大碍,而这起事件则再次引发社会对于共享单车使用问题的关注,小编也从保险角度为大家解读一下。

时下流行的共享单车,你关注它的保险相关问题了吗?

 毋庸置疑,共享单车以其倡导的低碳、安全、便捷的慢生活生活方式,被越来越多的都市年轻人喜欢并接受。从很多方面上来说,这都是一种我们喜闻乐见的状况和未来生活趋势。但是,鉴于已经发生并有可能还会发生的共享单车事故问题,我们有必要重视一下它的保险状况。我们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1、共享单车应该有保险吗?

关于共享单车的保险问题,一部分人觉得车险只限于汽车和摩托车,自行车不涉及;也有人会认为共享单车的企业应该给使用人购买人身保险。鉴于共享单车尚数新鲜事物,有关它的保险问题还需进一步探讨,相信未来会有相关指导意见出炉。事实上,目前已经有单车企业为每一位使用人购买保险了,也有其他单车企业选购了相关保险,正在逐步落实。

2、当事故发生后,又该如何进行责任判定?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根据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承担方。如果事故发生是由单车本身的问题导致的,经过权威部门的司法鉴定予以确认,确属存在产品缺陷,则单车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单车以外问题引发人身伤害,比如使用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那么不应由单车公司来承担责任。

提醒:

为了安全起见,建议大家在骑行单车时,最好提前查看下车轮上的钢丝、刹车片和链条,确定没有问题后再使用。另外,共享单车企业也应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尽到管理、维护保养、提醒安全骑行注意事项等的义务和责任。

未来,共享单车可能会涉及到哪些保险产品?

目前,各地都正在制定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在这些意见中,我们也看到了有关保险产品方面的内容。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部分意见稿拟规定,企业应提供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保险。

知识链接

责任险有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等类别。

在商业车险中,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 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而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产品责任既包括以合同为基础和承保条件的产品合同责任,也包括不受合同关系限制的产品侵权责任。只要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因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有缺陷致使消费者或使用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无论消费者与生产者或销售者之间是否具有合同关系,都可以就其所受损害提出赔偿请求。

意外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需要指出的是,意外险的“意外伤害”与我们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是不尽相同的、有其特殊的范围。通常,在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因此,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缺少任何一个要件,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