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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房屋火灾保险是规避火灾风险的有效举措,而既然投保了该险种,那投保人就有可能面临理赔的情况,因此,在投保该险种后,建议投保人了解一下房屋火灾保险的相关理赔事项,以便理赔的顺利进行。 1、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同时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案。 2、索赔时,要向保险公司提供房屋火灾保险保单、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证明,如消防火灾证明、公安部门的盗窃证明、气象证明等,各项单证、证明要真实、可靠。 3、房屋火灾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如果应该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如果向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并积极协助,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4、保险人如将家庭财产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出险后要同时向几家保险公司报案,各保险公司将根据各自的保险金额所占比例计算赔偿,各家赔偿公司赔款合计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 5、家庭财产中,如果房屋及室内装璜未足额投保,保险公司要按比例赔偿,室内财产分项承保,按实际损失赔付,但以不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6、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年。还有,发生盗抢事故后,经公安部门确认,且三个月内未破案,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提示:投保房屋火灾保险后,您一定要早早的做好功课,提前了解清楚相关的投保事项,这是保证后续理赔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以上就是具体的操作步骤,您可以细细的了解一下,相信会对您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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