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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理赔时的一些问题!

2017-10-20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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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理赔时的一些问题!

发生保险事故后,报案内容一般有哪些?

 

(1)出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

 

(2)出险时间

 

(3)出险地点、就诊医院

 

(4)出险的简要经过和结果(门诊、住院、死亡)、医学诊断

 

(5)出险人所持有保单的险种、保单号等

 

(6)出险人本人或其家庭联系电话

 

(7)报案人姓名以及与出险人的关系

 

报案是否等于“保险索赔”的开始?

 

不等于。

 

报案只是“客户”应尽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受理并予以立案,“保险索赔”才真正开始。即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公司“立案”才是“保险索赔”的开始。

 

申请理赔需要哪些资料?

 

不同的险种,在申请理赔时所需要的资料是不完全一样的。

 

一般情况下,理赔时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申请书》填写指南, 《理赔申请书》填写示范)、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填写要求可参看《理赔委托书》填写示范)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申请寿险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县级(含)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此点对未实行火化殡葬管理的农村地区可适当放宽处理)、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等。

 

申请短期险死亡理赔申请时,需提供: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尸体检验报告或判决书及殡葬部门火化证明。如为疾病死亡,还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如为意外死亡,还需提供意外伤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死亡应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证明、刑事案件应有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案情证明。

 

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保险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者要出具住院病人明细结账清单)、转院证明。如因意外伤害发生医疗费用,还需提供发生意外事故的证明材料,如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事故鉴定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刑事案件证明书、由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中毒事故证明材料等。

 

申请重大疾病理赔时,需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理报告、心电图报告、冠状动脉造影报告、CT报告等与疾病有关的各项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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