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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型健康险停售?压根儿就没有返还型健康险,好么!

2017-10-20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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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小编知道大家看到这个标题震惊了,怀着视死如心情写下这篇文的小编正在内心默数自己的保单到底能理赔多少钱。

但是小编此前提及返还型健康险停售的文章发布才过了一个月,这消息又刷爆了朋友圈,连后台都收到了很多读者的相关咨询留言,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返还型健康险”只是个打着擦边球的把戏

所谓返还型健康险其实很容易理解:出险理赔,无险返还,即重疾/重疾+轻症责任与生存给付责任两者有所兼顾。因区别于消费型健康险无险不退保费的特点,不仅退还保费,还能获得额外收益,一直受消费者青睐。

可放眼现在的保险市场,在售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返还型健康险。何解?

在保监会2006年8月14日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日期为当年9月1日)中,第三章第十四条就对健康险的返还问题做了规定:

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

前款规定以外的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因疾病引发的死亡保险责任除外。

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

简单来说,除了护理保险以外,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能、带、有、生、存、给、付、责、任、的。

大家现在看到的所谓“返还型健康险”不过是保险公司打着擦边球,以两全保险为主险,以疾病保险、医疗保险作为附加险,组合出来的一种带有重疾责任的普通寿险。

觉得不可思议的小伙伴请拿出自己在2006年以后买的返还型健康险条款,看看重疾责任条款的封面上产品名称里是不是写着“附加”二字。

返还型健康险停售从何说起

关注返还型健康险停售消息的读者一定知道,最近刷爆朋友圈的说法是销售日期截至3月31日,这个日期应该不是胡诌的。保监会在2016年9月6日曾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于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这些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产品涉及到一些中短期返还型保险产品,大概因此使得个别打着“返还型健康险”名头的产品不得不停售,而销售人员由此有了噱头。

被停售的产品究竟该不该买

保险公司给到客户的理由都是比较动听的,停售是为了产品升级,或者产品太好是限定款回馈社会名额有限,你们信么?反正保险君不太信。产品停售数来数去无外乎三个理由:

1、保险公司利差损失加大

这个很好理解,比如说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下降、产品赔付率增高、产品厘定费率与现实差距过大等,都容易造成保险公司利差损扩大,公司经营需要钱、产品分红需要钱、理赔需要钱,钱少了自然应付不,所以,停售~!

2、被监管层叫停

保监会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当严格的,缺乏实际保障的、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对行业/消费者产生消极影响的,统统停售,毕竟涉及到消费者权益的东西,那是半点都不能轻忽!

3、销售情况不理想

不赚钱还要倒贴的产品……没有哪个老板喜欢这做这种赔本的生意不是?

这些被停售的产品,你们真的敢轻易买了?

还炒停售?监管发话了!

河南省保监局坐不住发话了,官方做了公告:

并明确“中国保监会并未发布有关“‘返本型健康险产品即将停售’的监管政策“。

河南保监局提醒大家,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合理评估自身需求,根据已有的保障水平、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以及缴费能力等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关于产品“停售”的宣传,请不要盲目跟从、冲动投保。

二是仔细阅读保险产品条款,了解所购买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缴费期限、退保费用、犹豫期等重要信息,如对产品信息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三是对于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收益等情况所做的口头承诺,请核实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是否载明,如果没有载明,则此类承诺极可能是虚假承诺,请谨慎购买,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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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健康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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